镇海区司法局试水“学院式”社区矫正教育模式

  • 发布日期: 2014-03-2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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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破解社区矫正集中教育难题,确保教育系统性与规范性,镇海区依托社区学院教育资源,在澥浦镇成人教育学校创新设立全市首个“学院式”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教育基地秉着“以教育矫正为主,以管理帮扶为辅”的宗旨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培训、劳动、帮扶工作,依托成校良好的硬件设施和优质的师资队伍,为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提供新的途径。
  一、吸纳社会资源,开创矫正教育学院模式
  镇海区社区矫正办委托社区学院,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纳入成人教育的范畴,将司法行政和社区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澥浦成校成熟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硬件条件,通过课堂教育、专题报告、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与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实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更好的改造学习,从而加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训诫的功效,有效改变了以往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难以形成规模的状况,有效提高了教育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实现双赢效果,实现有效教育监管
  教育基地的建立,不仅给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教育监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选择,而且也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搭建一个实现自我改造,重塑信心的平台。对于矫正对象而言:通过系统化的教育培训,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受教育、学历能提高,技能有提升,增加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达到教育、劳动、培训、安置的多目的。对社区矫正管理而言:通过这个平台,充分利用矫正教育的社会资源,丰富矫正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成效,也进一步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使矫正对象更乐于接受;同时结合成校的校规和课堂制度,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课堂纪律、考勤制度和奖惩办法,使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三、发挥三种功能,提升基地社会效益
  “学院式”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的新途径,将学习培训作为劳动的一种形式,注重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发挥社区教育学院的集中学习、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三大功能。集中教育:矫正办每月组织在册的矫正对象在教育学院进行一期集中入矫学习,基地采用开放式“菜单化”授课模式,服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矫正期限自主选课,根据的特殊身份专门开设课程,选派优秀师资开班授课;技能培训:在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将技能培训也纳入课程,充分发挥培训班的社会效益,采用“双证化”结业模式,即服刑人员在矫正期满时拿到解矫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使服刑人员更快更好的回归社会;心理矫治: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不定期安排心理专家专门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对于有心理疾病倾向的人员进行“一对一”的专门辅导,帮助他们及时调整心理状态。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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