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多措并举抓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 发布日期: 2014-02-0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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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确保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稳定、平安迎春节,余杭区矫正办多措并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一、勤排查:1月初下发文件,就春节排查工作进行部署,重点排查掌控原判罪重刑长、犯罪性质恶劣、家庭发生变故、生活困难、思想波动、日常表现差,有再犯罪倾向、有涉法涉诉行为、有矛盾纠纷、有精神疾病史以及未成年、“三无”和流动性较大等13类社区矫正人员和归正人员。
  二、明新规:1月10日,区矫正办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详细解读《浙江省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考核办法(试行)》,对春节期间两正人员安全稳定问题做进一步强调,要求各司法所即时用新规,明目标,讲方法,以“新的面貌、新的管理、新的方式”全面起步新年社区矫正工作。
  三、多走访: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站优势,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人、入户摸排走访,通过与其家属、村社区干部和邻居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中暴露出来的思想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对再犯罪风险较大、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重点摸排,调整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强教育:一方面加强面对面教育,20个司法所在1月的集中学习活动中,均安排了春节警示教育,重申社区矫正相关监管规定,强调春节期间注意事项,让社区矫正人员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平安愉快度春节;另一方面加强“零距离”信息交流,针对长假期间朋友聚会、亲人团聚、外出机会增多的实际,通过手机不定期地向社区矫正人员群发温馨提示短信,累计发送短信600余条,在送出新年祝福的同时提醒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严把关: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管理,原则上对严管级人员请假外出一律不批,对普管人员严格审核,酌情准假,在确保外出时间、外出地、外出目的“三明确”的情况下,新增保证人制度,要求请假外出人员外出期间必须提供保证人,确保随时可以联系。对严管级特殊情况外出请假的人员,要求其必须提供外出所在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当地的活动范围、实际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
  六、常检查:对获批外出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利用定位管理系统定时进行监控。加大随机查控频率,采用不定时电话抽查方式,实时掌握矫正人员去向、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累计核查50余人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信息准。春节期间,接永康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过程中致人死亡重大情况信息后,及时通报各所开展外出人员核查工作,进行电话联系及教育,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稳定。
  七、实帮扶: 积极开展两正人员困难帮扶工作,对辖区内生活有实际困难和严重疾病的46名社区矫正人员和51名刑释解教人员发放了慰问金,对于特别困难的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生活保障,切实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关心,促使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重塑自我,回报社会。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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