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 发布日期: 2014-01-27 16: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近日,省厅专门下发通知,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旨在让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制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通过对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和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深入剖析,全面查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特别是队伍建设和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帮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及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升队伍建设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将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省厅印发活动通知,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活动意见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等相关工作;协调纪检、监察、政工和法制等部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努力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二是组织学习,查摆剖析。省厅编发《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第四辑),选定近年来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等部门出台的社区矫正重要规范性文件22个,作为各地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参考资料重点篇目。各地在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重点篇目基础上,深入剖析和研究近三年来全省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和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重点查摆社区矫正队伍中存在的刑罚执行理念不强、安全稳定意识欠缺、廉洁自律意识薄弱和执法工作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工作精力不集中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查摆剖析过程中,要求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通过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或学习体会、召开学习会或座谈会、开展集中警示(法制)教育等方式和途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自觉投身警示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地走访或发函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深化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实行限人限时限期整改。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注重从完善制度、落实监督上,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的社区矫正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规范执法工作,健全机制,细化流程,落实措施,着力解决审前社会调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日常走访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省厅和各地市将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