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舟山市司法局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的主要做法

  • 发布日期: 2014-01-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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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矫正办通过对全省各地市2013年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综合考核,经研究决定,授予舟山市为“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一级安全单位”称号。自2011年开展安全评比工作以来,舟山市社区矫正考核工作连续三年均符合省定指标,2011年荣获“三级安全单位”称号,2012年荣获“二级安全单位”称号,2013年荣获“一级安全单位”称号。自2007年9月舟山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857人,累计解矫2159人,累计脱管1人,累计再犯罪3人,目前在册人数698人,连续7年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刑事犯罪。主要做法是:
  一、夯实基础,构建社区矫正海岛模式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早在社区矫正工作试行初期,舟山市、县(区)、乡镇就分别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司法所),市、县(区)司法局分别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处(科)。2012年5月,全市共309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工作架构进一步延伸至村(社区)层级。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舟山市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海岛实际,逐步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出境(国)报备制度、分类管理制度、核查核对制度、动态分析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重要时段日报告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首创或创新了跨省社区矫正人员异地托管制度、海上作业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制度、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续报操作规程等制度,为全省乃至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和参考。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设,2013年,岱山、定海、普陀三个县(区)已获批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嵊泗县正在报批中。积极开展队伍警示教育,增强防腐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2011年全市部署开展了“以案为鉴、规范执法、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2012年岱山县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岗位练兵大比武活动。目前,舟山市共有市、县(区)局专职工作人员16人,35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97人(其中政法专编36人、地方公务员24人、事业编制36人、其他身份1人),社会工作者68人,社会志愿者735人。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社区矫正无缝衔接机制,全市实行社区矫正法院工作室、看守所工作室、司法心理工作室全覆盖,其中法院工作室2009年由定海区首创,得到了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的批示肯定。探索建立监狱与县区司法局衔接工作机制,建立监地衔接视频帮教系统,普陀区率先建立“点对点”视频帮教系统,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的批示肯定。
  二、强化管控,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一是组织全面排查。市矫正办指导全市各级矫正机构在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前夕组织开展“分阶段、滚动式”全面排查走访活动,及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重点管控。对重点对象实施“定人包案”,落实“管控升级”,从严掌控其请假外出审批,并在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巡查”和“日动态报告”。三是严格报到管理。利用科技手段,实行指纹报到,全市各县(区)、司法所将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纳入指纹报到监管,并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指纹档案。四是实行全员监控。扩大“电子围墙”覆盖范围,在对重点对象手机定位的基础上,今年起我市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全员手机定位,特殊情况不纳入电子监控的需经县(区)矫正办主任审批同意。五是加强安全保卫。先后围绕“奥运”维稳、“世博”安保中心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大排查、集中点验和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等防控活动,尤其是筑牢“世博”安保的海上长城,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进京入沪上访、闹事或违法犯罪。六是创新特色管理。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融入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普陀区创新出台“管控网格化 帮教零距离”监管模式,得到了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的批示肯定。
  三、教育帮扶,凸现社区矫正人文关怀
  一是推广集中点验。集中点验是以县(区)及以下区域为单位,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报到,接受训诫教育。舟山市自工作试行以来,在全市推广该制度,并邀请公检法等单位参加,共同检验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二是开展风险评估。以司法所为主体,按社区矫正人员所处不同阶段进行入矫、在矫和解矫风险评估,确定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实行有效管理。三是组织主题教育。今年4月-5月舟山市部署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防“三强”集中警示教育,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在舟山群岛新区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发生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违法违规行为;11月下旬起,在新城区域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社区矫正“求知明理 守法向善”主题教育活动,由集中学习教育、考核测评、读书明理、帮困扶助、隐患排查、谈话谈心、公益劳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等8个子活动组成。四是实施案例通报。 2011年,市矫正办专门就普陀区籍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涉嫌犯罪情况进行全市书面通报,为全省首例非严重再犯罪通报;此外,全市经常利用集中点验、主题教育、月度报到等时机,对省内严重再犯罪和市内一般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口头通报,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服法守规。五是落实帮困扶助。通过上门走访、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走访看望精神病、贫困等特殊社区矫正人员家庭,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性经济补助;继续深化完善“三无”社区矫正人员困难救助金制度,妥善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第一口饭”问题。2013年度,对社区矫正人员已累计落实低保4人(家),困难救助151人,帮助就业11人,技能培训3人。六是争取地方医保。今年上半年,积极促成市人力社保局出台相关政策,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三类社区矫正人员,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弥补了社区矫正人员社会保障覆盖空白。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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