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着眼“无缝衔接”加强安置帮教四大机制建设
- 发布日期: 2014-01-14 17:42
近年来,宁波市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年这一主线,以信息化带动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突出“帮教与安置并重”的工作方针,加强与监所的衔接和成员单位的协调,坚持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向后、向全社会延伸,努力实现衔接工作规范化、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工作市场化和管理工作信息化。去年一年,该市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维持在较低水平,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8.6%和96.3%。
一是社会化帮教机制。加强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帮教网络,深化社会化帮教机制建设。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及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帮教网络,积极创新实施延伸帮教工程,推进安置帮教管理工作专业化。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联合帮教、亲情帮教、结对帮教、扶贫帮教等一系列措施,使帮教工作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逐步形成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各方支持的社会化帮教体系。
二是信息化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现信息对接与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监地衔接及与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系,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入监情况作了深入调查,并积极做好基本信息接收、核查、反馈工作,其中市本籍人员信息对接率达到100%。积极做好新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通知、登记、建档工作,全面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电子数据库和“一人一档”制度,有序推进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落实了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有效促进了信息互换、资源共享、工作互动。
三是规范化管控机制。继续开展对帮教人员的定向监测调查工作,深化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对重点帮教对象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对一”志愿者帮扶,每年组织开展进监狱“一对一”延伸帮教活动。在重点帮教对象刑满释放和解教时,由所属县级司法局(或司法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按规定办理帮教登记手续,并联系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确保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四是多层次帮扶机制。探索创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平台和工作基金,重点创建扶持一批规模化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家的力量创建新的帮扶基地。建立培训平台和教育平台,利用社会帮教资源加强法制、心理健康和职业就业指导,促进其重新社会化。拓宽安置渠道,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目前,位于该市镇海区的“招宝山物业有限公司安置帮教基地”等一批基地已初具规模,并与成员单位建立了一批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