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时明副巡视员批示肯定松阳县开展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
- 发布日期: 2013- 06- 14 16: 53
近日,省厅副巡视员马时明在《松阳县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的方案》上批示:松阳县的做法符合社区矫正社会化、开放性的特点,是对现有工作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应予肯定。
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在参与社区矫正监管帮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破解社区矫正监管难题,创新社区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方式,近日,松阳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矫正委和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松阳县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人员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感化;二是通过定期听取司法所监管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三是通过结对帮教进一步了解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加大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
《方案》指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的主要方式:一是定期帮教。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结对的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每年对结对帮教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教、走访、谈话等不少于2次。二是保障监管。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对结对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教育监管要求,参与矫正方案的制定。在社区矫正定期考评时,对结对帮教的社区矫正人员表现进行点评,并提出下一阶段的教育矫治要求。三是困难帮扶。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和扶持工作、生活中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为其安心接受教育矫正创造条件。
《方案》强调,要高度重视,把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务求实效;要把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网格化管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谐建设等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要把社区矫正结对帮教工作列入民情地图、平安综治等考核体系,加强督促考核,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