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监狱开展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日期: 2013-04-02 15:46
2008年中央提出监管工作“首要标准”以来,我省监狱系统大力加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服刑人员刑释后就业谋生能力。5年来,全省监狱共有服刑人员 159143人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其中初级职业技能证书144387本、中级职业技能证书14497本、高级职业技能证书259本,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获证数量和质量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坚持“从服刑人员到合格社会人”的教育改造目标,发挥技能培训促稳作用。一是增强服刑人员改造信心,促进监管安全。面对押犯总数居高不下、构成日趋复杂的监管安全形势,全省监狱在深化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监管安全的重要举措,改革完善技能培训模式和内容,增强服刑人员学习技能和劳动改造的自觉性、积极性,消除改造对抗情绪,促进监狱安全稳定。二是提高刑释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稳定。为避免服刑人员刑释后因缺乏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而重新违法犯罪,全省监狱以提高刑释人员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服刑人员向合格社会人转变为己任,以服刑人员个体实际情况和社会就业需求为导向,加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据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回归社会专业委员会2011年的调查显示,浙江籍刑释人员因服刑期间掌握一项或多项劳动技能,刑释后就业率较捕前提高了13.4%;刑释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4.54%,明显低于全国刑释人员平均重新违法犯罪率。
二、树立“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技能培训理念,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成效。近年来,全省监狱系统紧密结合社会就业形势、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服刑人员职业规划需求,坚持“技能塑人、素质育人,按需施教、依材施教”,90%以上的服刑人员在刑释前至少掌握一项劳动技能,为回归社会后的生存发展打下基础。一是树立“科学化”理念,通过平行式办班、点单式培训以及适时开展技能比武和等级考核,拓宽技能培训思路,调动服刑人员积极性,增强技能培训效果。二是树立“社会化”理念,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下,将服刑人员教育纳入地方成人教育,采取联合办学形式,在全国监狱系统首创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双证制”教育。目前,全省已有15所监狱开展了成人 “双证制”教育。三是树立“专业化”理念,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服刑人员的职业培训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形成“初级培训全员化、中级培训重点化、高级培训精品化”的培训格局。
三、向社会安置帮教“最后一公里”延伸,实现监社无缝对接。为进一步消除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障碍,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共同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援助力量。及时与当地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治办等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支持,给予即将刑释人员适时的就业援助。二是建立就业推介机制,积极开展现场招聘。及时将刑释人员技能掌握情况和就业意向提供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通过举办社会企业进监招聘会等形式建立回归人员就业基地。5年来,全省监狱共组织社会企业进监招聘会93场次,共有5472名临释服刑人员与社会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四、继续提高服刑人员技能培训质量,深入实践“首要标准”。全省监狱系统将继续整合监狱与社会两大资源,立足实际,夯实基础,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争取省级有关部门支持,2013 年起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增加120元∕人,人均教育改造经费达400元,为全国最高。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教育部门、职业院校的沟通合作,全面推进监狱成人“双证制”教育,丰富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满足更多技术种类、技术等级的培训需求。三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评估和督促工作,完善落实教育改造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从教育时间、教育内容、教育效果等方面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信息来源: 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