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五防”专项活动
- 发布日期: 2013-03-07 18:0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全力做好特殊人群的社会稳定工作。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丽水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越级上访、防参与群体性事件、防严重刑事犯罪”专项活动(简称“五防”专项活动)。
为加强工作领导,丽水市成立“五防”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局长张云高任组长、副局长王迎庆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社矫处。专项活动从3月初开始实施至 2013年12月底结束。
“五防”工作将做到四个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全市开展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法治丽水,平安丽水”建设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出成效。
社区矫正“五防”活动的实施,将达到下列的“四无一控制”考核目标:一是无社区矫正人员赴省进京上访、闹访事件;二是无社区矫正人员参与聚众闹事的严重群体性事件;三是无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四是无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五是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分别控制在考核指标1.0%和0.5%以内。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