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监狱突出“四重四不唯”深化竞争性选拔工作
- 发布日期: 2013-12-19 15:26
省第二监狱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突出“四重四不唯”,把公开考试与组织领导、民主推荐、实绩衡量、公正考察结合起来,兼容优势,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深入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一、重民意不唯票数。报名采用报推结合的方式,先由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报名,再由各支部组织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入围考试人员。机关、直属大队入围考试人员由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全体民警推选产生。把选拔干部的第一选择权交给群众,第一决定权交给支部,不仅增加了民主推荐程序,还设置了支部研究这个环节,要求支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但又不一定完全按照推荐票数排名决定入围考试人员。有效避免了各分监区之间民警缺乏充分了解,出现拉票现象,给埋头苦干、默默无闻的同志更多的机会,也有利于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重经历不唯资历。在资格条件上,要求科监区副职从现任分监区(中队)正职领导干部,或者科室、直属大队科员满3年的民警中选拔;分监区正职从现任分监区副职且科员满3年,或者科室、直属大队科员满3年的民警中选拔。同时,为体现向一线押犯单位倾斜的政策,设置了担任分监区职务的资格加分条件。突出了对工作经历的重视,尤其是分监区领导工作经历,使分监区领导比机关民警具有更大竞争优势。同时也不过分强调资历,对任职年限的要求不高、分档也不明显,2年以上就可以得满分,不造成资历越老分数越高的倾向。科监区副职与分监区正职加分相差1.5分,希望借此引导机关民警报考分监区正职,接受基层领导岗位锻炼。
三、重实绩不唯成绩。此次竞争性选拔笔试、面试各占50分,同时设置了其它加分措施,包括基层押犯单位工作年限、近3年公务员考核优秀、近3年获得记功奖励,或者获得在全监范围内推荐产生的局级以上综合性先进个人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分。每个加分条款都合理控制条件与分值,不要求做到极致。既有效衡量人选的工作实绩与德才表现,又避免单纯依靠考试成绩,让干得好、考得好、素质高的同志能脱颖而出。
四、重考察不唯考试。根据竞争性选拔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党委研究工作方案时,就明确提出要重视考察情况,要综合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个性特征、岗位匹配以及发展潜力,择优确定拟任人选,不单纯看分数排名。党委决策明确了,工作动员充分了,民警思想也统一了,任用人选的公认度也更高了。从对落选者的谈话情况来看,大家也都能正确对待。
信息来源: 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