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司法局“内外联动” 发挥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 发布日期: 2024-09-29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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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承接司法部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以来,兰溪陆续完成县乡两级的机构建设、职责清单化管理、机制多跨衔接等工作,形成完整的基层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一是聚焦职责,理顺体系机制。挂牌成立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实现乡级执法协调监督室全覆盖,工作人员100%具备法学教育背景,9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7个部门内部监督力量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为55.6%,6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明确10大类23项监督工作职责,出台8个规范化制度,实现职责清单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多元参与,强化协作贯通。建立67个联系点,选聘17人担任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行述职制度,首创行政执法监督与政法委监督、行政检察监督衔接协作机制,形成与党委、司法、社会等监督主体“多元融合”的工作格局。监督局成立以来,收集监督线索500余条,下发监督通知书16份。三是互动治理,提升服务质效。围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推动“综合查一次”落地见效,减少重复或不必要的行政检查4843次,开展多领域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推广“三书同达”“预约式”行政指导等制度,目前已向违法企业送达“三书”65次,法治体检1420余次,指导企业整改隐患200余个。

信息来源: 兰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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