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孙雅仪等2人为公证员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吕克昂等12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号),我省以下人员已于2024年1月30日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
1.孙雅仪 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
2.项 波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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