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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公开日期 | 2024- 12- 11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解读文件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 89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 12- 11 12: 59
李百春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让企业“安心出海”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聚焦我省企业出海过程中法律合规风险大、涉外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外纠纷维权难等困难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对我省加快建设与高能力开放强省相适应的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研究,并结合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贸促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我省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链条发力,加快推动建设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一、关于构建涉外综合服务体系
省司法厅深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法治服务专区全部入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率达95.1%,涉企法治服务事项线上受理办结率达100%。依托“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组建“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法研究和涉外法律服务理论与实务研究。连续15年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团活动,累计为3万多家企业提供“两反一保”案件法律建议和指导。引导我省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服务海外浙商,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3家;会同省委统战部开展“浙侨全球通”平台多跨协同法律服务,在12个国家19个城市建立22个联络点,21家公证机构列入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2023年共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9673件。在11个设区市布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联络点”,推动宁波市设立“一站式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桐乡市创新法律服务“抱团出海”,指导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助力我省某企业成功从美国出口管制类清单中移除,这是我国第二个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移除的案例。推动全省11家仲裁机构加入“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指导嘉兴市成立长三角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联盟,协同构建长三角法律服务常态化合作机制。省商务厅整合法律咨询、金融保险、合规安全等方面资源力量,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体系,2023年以来为900多家对外投资企业提供跨境投资综合服务。省贸促会开展受贸易摩擦企业专题调研,摸清企业情况和法律诉求,并组织专家对重点涉外企业提供点对点个案帮扶。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试点开展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海外法律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合作,努力承接长三角区域涉外法律服务的“溢出效应”。加强长三角、大湾区等地涉外法律服务业交流,深化跨区域合作与资源共享。推进省内律所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鼓励律师申请境外律师资格、律所聘请涉外法律顾问。会同省商务厅持续擦亮“丝路护航”品牌,优化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点行业布局,加快构建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格局。会同省贸促会探索提供涵盖事前风险预警、事中案件帮扶、事后合规体系建设指导的全链条涉外商事法律服务。
二、关于推进涉外纠纷多元化解
省贸促会会同省法院加快构建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11个设区市调解机构和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设立国际商事调解机构13家、调解联络点97家,连续3年编发《国际商事调解服务指南》,持续擦亮打响“涉外纠纷找贸促”品牌。近三年来,全省贸促系统妥善处理涉外商事纠纷1084件、调解成功率达40.9%,达成和解金额518亿元。坚持“专职调解员主导—兼职调解员补充—专家顾问支持”的运作模式,组建一支覆盖全省、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推动“涉外商事纠纷调解”写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义乌市“以外调外”纠纷化解机制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制定《在线商事调解服务规范》,上线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累计收案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36.88%、案件履行率接近100%。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会同省贸促会、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涉外商事调解网络,持续放大“涉外纠纷找贸促”品牌效应,探索引入外籍调解员参与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工作,加快打造涉外纠纷多元化解的“浙江样板”。
三、关于构建全链涉外法治支撑
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办主任王成国担任组长,卢山、胡伟副省长为副组长,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法院等20家省直单位为成员的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形成定期召开例会审议涉外法治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涉外法治重大问题的工作机制。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举办涉外法治看“浙”里5场系列活动,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和海事审判工作报告等一批理论成果,建成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等一批实践成果。印发实施《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雏鹰型”“飞鹰型”“雄鹰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程,2023年至今年4月,举办涉外律师培训59次、参训人数近2600人,推动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扩充至240人、增幅达50%。我省2家高校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命名首批14家省级涉外法治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浙江外国语学院与省商务厅共建贸易摩擦应对研究中心,宁波大学会同浙江海港集团等6家单位成立全省首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其中涉外合规指引5个,发布优秀涉外法律服务案例30件,让企业提前知晓“底线”、不触“红线”。会同省商务厅组织19家律师事务所、32名律师,通过专题授课、企业座谈、咨询问答、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开展23场活动,为全省1.19万余家企业提供外贸预警和风险防范等方面法律建议和指导。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推动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常态化运行,聚焦涉外法治建设“大场景”,构建完善“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协同机制,合力解决涉外法治发展问题困难,加快打造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涉外法治标志性成果。
感谢您对涉外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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