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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公开日期 | 2024- 12- 11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解读文件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湖2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 12- 11 12: 51
吴小利、车磊、冯志强、张卫东、郭美阳、胡飞鸽、董晓莲、徐洋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出台两公律师队伍发展激励政策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动我省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加大两公律师培育力度。建议明确要求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必须配备公职律师。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大型民企等招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动员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是否配备公职(公司)律师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参数指标之一。 | 1.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已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纳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对“建立并落实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设置考核评分,以考核指挥棒督促各地持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人员力量配备。由于公司律师工作处于试点阶段,且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在全省各地分布不均,不宜将是否配备公司律师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参数指标。 2.指导各地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激励政策动员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考试并提供便利条件。2022年7月,温州市出台《关于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在职攻读第二本科学历、硕博研究生等,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和法律业务能力,提供报名费、交通费等报销。2022年11月,金华市金东区出台了《金东区培育扶持公职律师政策的意见》,提出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便利条件、报销考试报名相关费用、发放奖励补助等扶持政策。 3.截至目前,我省公职律师共有10475名,较2023年底增加364名,增长3.6%,占全省律师总数的24.48%。全省公司律师共有1300名,较2023年底增加66名,增长5.35%,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04%。 |
2 | 加强两公律师业务培训。建议省级设立两公律师发展专项经费,每年一季度由律师协会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上报公职(公司)律师业务培训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对公职(公司)律师开展线上线下的政策法规理论、法律实务技能等针对性业务培训,所需经费由省级专项经费拨付,以此促进两公律师作用发挥。 | 1.目前,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已将公职律师经费纳入所在单位的部门预算。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公职律师实行属地管理,应由属地财政保障,省级财政不宜设立公职律师专项经费。 2.指导省、市律师协会成立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吸收优秀公职(公司)律师担任委员。除了常态化开展公职(公司)律师岗前培训外,积极邀请公职(公司)律师广泛参与实务沙龙、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活动,为其保留一定数量名额。结合公职律师“离得近、保密严”,专职律师“经验足、技巧多”的不同特点,加强双方沟通交流和协同联动,共同研究重大法治课题、共同参与办理疑难案件等,以“共学共享”促进“共识共进”。2023年12月,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印发了《杭州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辅办机制实施意见》,动员组织46名公职律师加入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辅办志愿库,通过“专职律师+公职律师辅办”联合办案方式,不仅提升了公职律师的法律实践业务能力,还为专职律师弥补了熟悉业务的独特优势,促进了双方互学互鉴。2023年6月,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师协会开展公职律师与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结对,66名公职律师现场与40名专职律师、27家律所签订结对协议、建立结对关系,为公职律师与专职律师搭建更大的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
3 | 激发两公律师履职活力。建议省级专项经费对取得两公律师工作证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两公律师履职条件和经费予以保障,并在个人评优评先、职级职位晋升上予以倾斜,以此激发两公律师履职活力。 | 1.指导各地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政策支持,为在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发放一次性奖补等,在个人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2022年10月,温州市平阳县出台《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取得公职律师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和考核评优支持。湖州市南浔区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南浔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公职律师申请、执业、培训和考核等制度,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申请工作证,给予一次性奖励。2023年1月,金华市兰溪市出台《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公职律师并纳入法治人才储备,在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方面优先考虑,在绩效考评、人才推选方面优先推荐。 2.指导各地各部门探索建立公职律师调配使用机制,进一步盘活法律人才资源,充分激发公职律师履职活力。省财政厅建立全省财政系统纵向调配机制,形成跨层级、跨区域等多种联动调配形式,上下协同着力防范财政法律风险。2023年7月,金华市兰溪市正式成立“市公职律师中心”,以“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公职律师自我管理、律协专业支撑”为管理架构,突破“散沙式”工作模式,对公职律师进行统筹调配,为全市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提供体制内专业法律支撑。2024年5月,宁波市鄞州区出台《鄞州区公职律师统筹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区级公职律师人才库,综合运用“结对共享”、“点单指派”等方式,开展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 |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与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坚持制度固本、队伍强基、履职提效的工作原则,持续优化公职(公司)律师管理机制,搭建交流成长平台,进一步调动公职(公司)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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