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波副厅长到诸暨调研司法所工作
- 发布日期: 2023- 11- 30 20: 43
11月27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到诸暨市调研司法所工作。期间,徐晓波实地考察了诸暨市司法局枫桥司法所,与绍兴市司法局、诸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进行了交流。
徐晓波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承担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乡镇合法性审查等重要职能,处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诸暨市各司法所要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徐晓波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一要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彰显更多作为。完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闭环解决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解决在当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二要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中彰显更多作为。围绕“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政法机关基层组织协同联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基层公共法律站点建设,做强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获取服务的便利度和法治获得感。三要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中彰显更多作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精准普法水平,让尊法守法蔚然成风,让法治成为主导社会运转的核心理念。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大乡村“法治明白人”培育,以法治宣传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绍兴市司法局、诸暨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