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司法厅开展立法工作会商

  • 发布日期: 2023- 10- 13 1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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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司法厅就贯彻省委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开展会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招社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参加会商,就立法计划编制执行、工作机制建设等问题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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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招社强调,政府立法和人大立法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方向一致,开展立法工作会商、强化沟通协同十分必要。一要科学确定立法计划,综合考虑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部门积极性,合理选定年度立法项目,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的刚性。二要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压实起草部门责任,提升建章立制效果,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三要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找准、用好立法工作与法治浙江考核的结合点,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王中毅表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专程到省司法厅开展立法工作会商,体现了省人大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就下步工作,他提出,一要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立法计划调整、草案送审稿退回、草案延期审议等机制,夯实起草工作基础。二要加强考核,优化法治浙江考核中涉立法工作考核指标,加大对立法项目申报、草案送审稿质量、立法进度落实等方面的考核力度。三要强化联动,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的立法沟通互动,用好会商机制,合力破解工作堵点难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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