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腾高副厅长带队赴台州市开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 2022- 08- 29 10: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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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方腾高率调研组赴台州市开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由发改、财政、建设、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街道、司法所、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行政合法性审查的定义、适用范围、审查机构、行政协议审查范围、司法所审查职责、数字赋能、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方腾高充分肯定了台州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坚持“放大格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制定《规定》是法治政府建设“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抓手,是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制定《规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坚持“有为有位”,不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走深走实。深刻领会陈厅长对司法行政部门“既是政治部门又是业务部门、既是综合部门又是专业部门”的新定位、新要求,找准工作提质增效的发力点、突破口,以制定《规定》为契机,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强“不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培养工作上的多面能手。三是坚持“双轮驱动”,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数字化水平。《规定》专设“数字赋能”一章,引领和保障行政合法性审查数字化建设,要持续推进多跨应用场景,让数字化的轮子转得更快、作用发挥更好。四是坚持“融入中心”,不断发挥司法所基层社会治理“稳定器”作用。司法所要主动贴近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守牢风险底线,把好合法关,注重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创新,为推进全省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信息来源: 立法一处,政府法律事务处,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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