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54/2022-0011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司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08-02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
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8-02 15:54
现将《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我省地方性法规等,印发《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三、目录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目录:
(一)中央设定浙江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609项。
(二)中央在浙直属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央在浙直属单位实施82项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涉及通信管理、海事、海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单位。
(三)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6项,其中省地方性法规设定8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18项。
四、适用范围
在浙江省范围内适用。
五、注意事项
《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公布后,《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中的《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即行废止。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571-87053015。
备注:根据《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期限”不是政策解读的必要内容。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来源: 省司法厅
相关链接:
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