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员宋小春变更执业机构的公告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经省厅核准,我省衢州市信安公证处公证员宋小春执业机构已于2022年6月20日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华夏公证处。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22年 6月20日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