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制定全国首部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地方性法规

  • 发布日期: 2022-10-1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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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专门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枫桥经验”传承发展,将“枫桥经验”这一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普遍的法治规则,总结提炼转化为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治模式,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绍兴)提供基层治理智慧,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和市域现代化。

一、溯源“枫桥经验”内涵。明确“枫桥经验”是指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由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条例》强调,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应当结合地域实际,守正创新,与时俱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建立传承发展工作体制。《条例》规定由市、县(市、区) “枫桥经验” 传承发展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工作,承担编制规划和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枫桥经验”传承发展重大问题等四项具体工作。明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其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鼓励社会各方依法有序参与“枫桥经验”传承发展工作。

三、提炼注入基层治理智慧。一是擦亮三张金名片,推动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制度全面实施。二是促进基础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为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市场主体指明自治路径和要求,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数字化发展赋能基层智治等方面的职责。三是提升网格治理效能,要求基层网格工作主管部门推进基层网格系统化、标准化建设。四是强化矛盾多元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加大社会帮扶,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工作,支持专业组织、机构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六是打造法治防控体系,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精准、高效防范和处置社会风险。

四、多措并举保障传承发展。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提升“枫桥经验” 理论水平,加快优秀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加强培训教育,要求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将“枫桥经验”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应当组织开展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相关活动,赓续优秀传统文化。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拓展渠道,丰富形式,提高“枫桥经验” 知晓度和影响力。五是加强文艺创作,鼓励开展“枫桥经验”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展映。六是加强枫桥学院、“枫桥经验”陈列馆建设,开发“枫桥经验”品牌标识、研学线路。

信息来源: 绍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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