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立法专家组会议

  • 发布日期: 2022- 01- 13 1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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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省司法厅召开《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立法专家组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方腾高参加会议并讲话。

这次立法专家组会议邀请了省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陈柳裕,省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省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省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文燕,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勇,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唐明良参加。与会专家就《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框架设计、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职责、审查效力、送审材料、审查方式、审查内容、法律责任、数字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做好制度的精细化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

方腾高就做好这一项立法工作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是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重要项目,具有重要的创制性意义。通过开展这项立法,将有利于健全预防性法律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的不断深化,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创新工作机制。要坚持专班化运作、扁平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无缝对接,确保立法高效有序运行。三要确保工作质量。要尽快成立立法课题组,联同法务部门、立法工作部门一起开展深入调研,向各地各部门了解、收集合法性审查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做好研究、归纳、整理、吸收,提出高质量的专家建议稿,确保立法的创新性、先行性、针对性、有效性,为规章的制定开好局起好步打下扎实基础。


信息来源: 政府法律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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