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腾高副厅长带队赴湖州开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 2021- 09- 09 11: 16
9月8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方腾高带队,由省司法厅、省人防办组成立法调研组,赴湖州开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湖州全民健身中心人防工程,分别在湖州市和德清县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县编办、人防、建设、自然资源、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调研座谈,座谈会还邀请了乡镇(街道)、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用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及人防工程平时利用单位的代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地区本单位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主要问题以及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产权确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并对《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市县调研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方腾高强调,人民防空工程是重要的战略设施,要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科学制定《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要保障各方利益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表达意见,实现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的同时,强调立法的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断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就下一步工作,方腾高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梳理和吸收借鉴相结合。对调研中听取的意见建议以及困难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梳理、提出对策、科学论证,确保立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为规范管理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战备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兼顾。要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坚持权责清晰、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来推动人防工程管理。三是立法保障和宣传普及相促进。要在立法过程中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保障,在充分吸收固化好的经验做法的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管理办法如期出台。
省人防办副主任严政,湖州市司法局局长裘明珠、市人防办主任张云威,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信息来源: 厅立法三处、湖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