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爱民实践活动

  • 发布日期: 2021- 09- 18 10: 53
  • 浏览次数:

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让每一位群众遇到矛盾之时先去调解,调解不成也愿意打‘官司’、懂得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信得了打‘官司’的最终结果”重要论述,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于9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解民忧”专项行动。通过完善“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同时辅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律师调解、组团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打造调解机制更加完善、协同应用更加高效、矛盾风险闭环处置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将矛盾纠纷优先导入非诉程序,切实把纠纷解决在现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数治赋能,加强“浙里调”“浙里办”“12348法网”等线上调解平台建设,强化线上调解力量支撑,确保线上调解申请受理72小时响应率100%,高效提供在线申请、受理、调处、查询、司法确认等“一条龙”调解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网上随时办、全域就近办、简易快捷办”。

二、开展法治宣传“释民惑”专项行动。围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程序等方面内容;健全全省统一在线即时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为群众提供“7天×24小时”全时段、不间断的在线即时法律咨询服务;运用各类宣传阵地、载体,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编发“口袋书”“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途径发布典型案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诉讼,懂得“打官司”,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三、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便捷法律援助申请与受理,实施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设区市域一体化通办及跨市域申请接收、转交办理,以及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制”、容缺受理、经济状况承诺、代办申请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信息大数据共享核查应用,进一步减少法律援助申请证明、材料,推动法律援助现场办、“网上办”“掌上办”,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切实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活动。

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暖民心”专项行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用,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会”机制,切实发挥律师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维护人民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公证E通”全域覆盖,推出一批全流程“网办”“掌办”公证业务清单,扩大公证事项全省通办的范围和领域,推进落实相关公证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出公证事项证明清单,让群众明白办证、轻松办证、便捷办证;推进仲裁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诉源治理平台,完善仲裁与人民调解、诉讼的衔接,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仲裁途径处理民商事纠纷。

五、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民信”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三不管”“多头管”、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过“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方式实施综合监管,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农村个人建房等“监管一件事”试点运行;选取重点民生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全省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各级执法机关不断提高执法质效和公信力;加强监狱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工作,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坚定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六、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顺民意”专项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 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禁止涉企公务活动中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等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司法行政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禁业清单》,一体推进清廉司法、清廉监狱、清廉戒毒所、清廉院校建设,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崇尚法治、相信法律、敬畏法纪,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当好“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表率,推动“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