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2021-01497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司法厅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06
文  号 浙司〔2021〕65号 统一编号 ZJSP11-2021-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解读文件 政策解读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8-06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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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要求,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司法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xls

             附件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xls

             附件4.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浙江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

相关链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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