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2021-01504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司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 08- 27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 08- 27 1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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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法律服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厅结合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实际对《律师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证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jsftdyd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11号浙江省司法厅调研督察处。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徐佳治

联系电话:87056375(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律师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   浙江省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旧对照表.docx 浙江省公证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旧对照表.doc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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