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两手抓”,坚持“两手硬”———记先进集体 ​​​温岭市司法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事迹

  • 发布日期: 2021-07-0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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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温岭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厅、台州市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要求,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突出疫情防控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后,该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部署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统一思想,及时发出政治站位、职能履行、工作纪律等六项倡议,凝聚司法行政力量,切实做到疫情防输出、防输入、防扩散,全力做好疫情阻击战。派出工作组牵头3个镇,设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医学观察站,对11名人员全程医学隔离观察。牵头工作组六轮巡察城南等三镇,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调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采用微信、电话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不脱节。明确基层司法所服从所在地防疫统一安排,16个司法所均积极参与一线执勤,如新河、城东等所均连续作战、坚守卡点。

二、服务中心工作,优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一是加强疫情防护法治宣传。以“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为载体,落实局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明确活动目标。举办“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新闻发布会,解答媒体和市民关注的法律服务质量、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走进28家园区、190家民营企业,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活动234场,涉及民营企业家和员工23000余人。通过“温岭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快速解读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大力宣传健康知识。二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意见征求会,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审核文件53件,出具审核意见39份,上报台州市备案涉疫通告、文件40件。开展“百律助千企”活动,成立39支疫情防控等法律服务团队,为545家企业法律体检,排查矛盾纠纷22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08份,办理企业涉疫公证 50件,办理线上法律援助申请92件。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搭建“顾问企业-企业管理者-结对律师”三位一体法律服务微信群,以“点对点”方式开展在线“预警式”服务500余条。开设“抗击新冠肺炎法律专栏”,提供免费法律问答、疫情法规和免费心理咨询等。三是全力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组织各司法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坚守工作岗位,利用“12348”浙江法网和“ODR”系统等平台开展“24小时”在线值守,调动基层一线调解员,在日常设卡检查等事务中开展法律解释与纠纷化解。明确疫情期间调解流程,实行预约调解,推荐电话等非接触式调解,不见面调解纠纷23件。加强与旅游部门、总工会等横向沟通联系,选派调解专家、专业律师,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调解服务团队,妥善化解旅游、出租等矛盾纠纷,严防矛盾“上行外溢”,化解纠纷12件,金额69万元。四是依法减免法律服务费用。落实《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文件精神,减免办理企业合同履行不可抗力证明等4项公证费用,减半收取办理企业融资活动等2项公证费用,减半收取旅游、住宿餐饮等7大类疫情影响较大的公证费用,减免困难群众涉疫公证服务费用2万余元。

三、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助力平安温岭建设。一是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采用手机定位、微信、浙里矫APP等“线上”方式,多渠道掌控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健康状况。通过微信群发布疫情防控通告,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隔离规定。及时排查与湖北、青岛、大连、乌鲁木齐等重点疫区有关联、与确诊患者有接触人员情况,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隔离措施,有效管控全市770名社区矫正对象。二是严密对接刑满释放人员。强化与狱所对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疫情期间共协调安置刑满释放人员18人。如城东司法所为湖北恩施籍刑满释放人员协调临时住处,安排就医饮食,严肃刑罚执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四、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全力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成立疫情防控党员攻坚队,践行疫情防控“我承诺”“我先行”“我带头”,机关党员干部75人次奔赴联系乡镇一线卡点防控疫情,党员服务基层防疫达到100%。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石桥头镇开展“暖心帮扶 助力抗疫”志愿活动,为60余户困难家庭点亮微心愿。组织党员干部捐款助力抗疫,我局党员共计捐款3.5万元。组织律师开展党员志愿活动,我市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捐款15余万元,部分律所还自发向疫情较重地区捐助防疫物资。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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