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依法治水管水 深入推进纠正河湖“四乱”问题

  • 发布日期: 2021-04-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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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以破解新时期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上的难点焦点问题、深层共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立足强化法治思维,立足建立专项机制,立足运用法治手段,依法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侵占河湖、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有能”。

一是省级河长强引领,遏制“四乱”显成效。建立“党政河长+民间河长”工作机制,省级河长切实带头履职担当,实地巡河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打造精品 “样板河湖”,建立三级联动的河湖暗访督查体系和监督检查工作平台,强化省级“回头看”抽查、“四不两直”暗访督查,规范“查、认、改、罚”各个环节执行标准,确保“四乱”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全年各级河长巡河累计388万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32万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54.9公里、非法采砂点29个,拆除违法建筑3万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1.5万平方米。水利部暗访、省级暗访、地方自查累计发现400个问题,均实现整改销号。

二是重典整治攻难点,守牢底线保安全。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批后监管一直是新时期河湖管理上薄弱环节、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威胁水利工程安全的乱建、乱堆问题敢于亮剑,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牢牢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各级水利部门强化监管,精准发力,通过加强巡查力度、落实监理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等手段,尽可能杜绝一切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各类不规范作业操作,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水利工程“全过程”安全。

三是联动执法治顽疾,事半功倍解难题。针对省际边界、跨行政区域、城郊偏远区域的河湖“四乱”取证难、处罚难、落实难等问题,建立自上而下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全省一盘棋、覆盖全行业的监管闭环。同时强化信息共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等先进手段严防严控,确保及时定位、及时取证、及时报送、及时查处,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乱执法与不执法等现象,实现精准打击、事半功倍。

四是历史遗留终破冰,因势利导暖民生。按照遏增量、清存量的要求,开展专项调查,摸清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性行为。充分运用河(湖)长制、“美丽河湖”建设、“三改一拆”等政府主导的专项行动,调动无违建创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属地镇街的力量,提高问题解决率。因势利导,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将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岸线整治问题清单;以沿河沿湖区块开发整治为抓手,推进河湖岸线整治问题处置,成功推动解决一大批历史遗留“四乱”问题,让美丽河湖回归于民,成为休闲、旅游、健身的好去处。

五是河湖管理夯基础,数字赋能强智治。全面完成全省水域调查等工作,严格保护控制河湖水域岸线,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启动《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和《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立法评估等工作。探索河湖水域岸线规划刚性约束、河湖健康评价、河湖水域常态化监管等三项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浙江省有关水域管理职责的通知》《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等指导性文件,完善河湖库监管制度。坚持“真好用、真管用、真先进”理念,升级河湖智慧监管理念,设计地方自查、各级暗访、公众举报等平台应用场景,强化演练、提升实效,形成即时感知、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智慧大监管平台。


信息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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