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推动“双社双百”为基层治理注入多元力量

  • 发布日期: 2021-04-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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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优势,积极推动百名社工进矛调中心解民忧、百家社会组织进矛调中心送服务“双社双百”工作,助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共建为基,构建多元主体调解体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以“1+10+N”模式建立三级调解体系,整合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资源,实现社会组织发展与人民调解工作同频共振。“1”即成立一个县级人民调解协会,承担发动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培育优秀调解员、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等职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社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个。“10”即10家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以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为依托成立行专调委会,2020年共调处行业内矛盾纠纷860余起。“N”即培育多个镇、村级品牌调解室,在全县村(社区)社工室、专业社工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品牌调解室18家,其中市级4家,不断夯实基础设施,提高文化氛围。

二、坚持共治为要,培育专业化调解力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以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作为选聘专(兼)职调解员的优先条件,吸收一批优秀社工进入调解员队伍。鼓励调解员参与社工证考试,提供学习时间、资源链接支持,目前全县持有社工证的调解员共有215人,形成了一批具有社工理念和社工专业知识的全方位调解人才。在基层“老娘舅”平安工作队、乡贤说事室工作基础上,针对疑难复杂纠纷,邀请专业社工联合开展调解,如望海街道新兴社区调委会在调处一起矛盾较为激烈的婚姻家庭纠纷时,主动邀请县悦家社工事务所社工联合调解。2020,全县通过乡贤治理化矛盾纠纷510余起,其中邀请社工参与调解18起,调解成功率达99.8%。

三、坚持共享为果,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丰富社会治理内涵。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以“1+9+120”为框架,建立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的E法律服务微信群,以“3+X”微调解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清事由、明晰责任,实现人民调解“最多跑一次”。成立全市首家专业法律宣讲社会组织——海盐县泰嘉法律宣讲社,开展法律宣传、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市场调研,实现从“用法端”需求出发,推进“普法端”供给侧改革。以各村(社区)睦邻客厅作为工作平台,统筹村(社区)法律服务资源,着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深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致睦邻”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信息来源: 海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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