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三个紧盯”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效率 

  • 发布日期: 2021-04-1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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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积极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收案数量激增问题,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一、紧盯调解为先,矛盾化解更加有效。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宁波市复议局共立案登记行政复议案件869件。运用速审速裁机制,有229件案件在受理前通过引导分流与释明协调予以处理。在受理并审结的589件复议案件中,以和解、调解等方式协调处理255件;其中受理并审结简易类案件298件,协调处理217件,简易类案件协调化解率高达72.82%。自2020年5月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至2020年12月,宁波市司法局已与宁波市检察院等部门运用该机制联合化解65起简易类案件。

二、紧盯简案速办,案件办理更加高效。速审速裁机制通过对简易案件缩减流转程序、缩短审理期限、简化决定文书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效率。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宁波市行政复议局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前协调、引导告知、移送案件229件,平均用时仅2.45天。受理案件已审结的589件,平均办案用时28.13天,相比2018年平均用时36天节约用时7.87天。其中,简易类案件办案平均用时仅15.26天。

三、紧盯繁简分流、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速审速裁机制通过对案件进行分类、分人员处置,对可协调、可引导、可移送及简易类案件实行模式化、流水化作业,使少量人员能够办理大量案件。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复议综合处1名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5件,复议审理处专门负责办理简易类案件的2名人员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3件,远高于65件的人均办案数。另一方面由于实行“繁案精审”,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力量得到增强,人力投入有效增加,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总体上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信息来源: 宁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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