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紧捏“六字诀”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发布日期: 2021-04-1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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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司法局积极响应省厅工作要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深化落实。今年1-3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67件,无请假和未出庭情况,出庭应诉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8%。

一、提高站位,及早“定调”。主动落实衢州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将其列入衢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任务,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转发省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提出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声出效”的要求。各县(市、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锚定“化解行政争议、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善治”根本点,坚持源头治理,加强跟踪反馈,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协商对话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涉诉群众的实质诉求和实际困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真出实效。

二、分类出庭,做好“布局”。对年度第一件行政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要求一般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他案件由参与分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维持的案件由复议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1-3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8件,参与分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3件,复议机构负责人出庭6件。依托应诉协调钉钉群紧盯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工作,确保每件案件落实到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案化解案涉行政争议,妥善研究化解方案并协调落实,2021年以来化解行政争议21件。

三、压力传导,力推“落实”。建立考核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县(市、区)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及法治政府考核,对应出未出的给予相应扣分,2020年共有2个部门和1个县被扣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密切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合理排期开庭时间并由审判长在庭审中点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声,要求其重点发表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及时跟进掌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由上级政府或所在地党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点名通报,并视情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或相关领导。2019年以来,全市共通报了4次,约谈了13人次。

信息来源: 衢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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