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以“良法”促“善治”,推进地方立法呈现新气象

  • 发布日期: 2021-04-0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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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始终把行政立法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统筹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化和法治化。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赴市司法局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

一、夯本固基,统筹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按时有序启动立法计划编制,研究起草次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建议。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关切,找准立法工作需求点、结合点,借助基层调研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梳理立法项目线索。如:根据基层调研情况,引导温州市海事局加强对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推动将该市海域及内河通航水域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立法纳入年度立法预备项目;结合民法典施行,引导温州市住建局开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2021年,计划年内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部、由市政府审议制定政府规章1部,另有立法预备项目4件、立法调研项目8件。

二、蹄疾步稳,严格把关确保立法质量。一是高标准完成立法项目审查。《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三部法规草案立法审查,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二是高质量推进立法项目制定。在《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中,创制性增加规定了四类协助燃放的禁止性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加强烟花爆竹禁燃源头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组织赴瓯海、苍南等地开展《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调研,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公开向县级政府、市有关单位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目前已开展首轮集中改稿。三是全方位介入立法草案起草。参加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政务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座谈,推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政务服务条例》起草。

三、内育外引,完善机制提升立法质效。一是注重立法调研,广泛倾听民意。2020年共组织开展16次外出调研、19场座谈协调、6轮意见征询和22人次专家论证。进一步拓展细化意见征集对象范围。探索创新政府与民主党派立法协商机制,每次邀请一个民主党派开展一对一的深度协商交流,如2020年市司法局与民盟温州市委会胡荣党主委一行,就泰顺廊桥保护立法开展深入广泛交流。二是借力“外脑”“智脑”,提供专业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多元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全面引入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立法论证评估、辅助审查等,有效依托机构集体力量,注重发挥立法等多领域专家和行业骨干的个人智慧。三是强化过程沟通,实现立法协同。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提前参与、指导法规草案审查,对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分歧,及时通报并征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对口工委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解决。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 温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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