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司法局立足数字赋能助推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
- 发布日期: 2021- 12- 22 16: 31
黄岩区司法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通过建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内控信息化建设,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内控系统必经环节,有效实现了权力、岗位、责任、制度、法治的有机结合,逐步推动法治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今年1-11月份,立足试点镇“四个平台”,共受理案件16860件,流转率100%,处置率100%,取得了工作成效和社会成效的统一。
一、聚焦建章立制,高起点推进“省级试点任务”。以北洋镇作为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将正在试点推进的内控系统和合法性审查相结合,全面梳理镇政府内部管理各项业务流程,形成了以财政财务管理规定为核心,6大类经济活动领域管理办法为支柱,合法性审查为前提,其他管理办法及细则为补充的“1+6+N”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办法、流程,拟定各项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针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设置相应系统预警。力求环环相扣、闭环管理,其中制度内嵌系统,系统又将审批权力和责任进行挂钩,明确每个环节涉及的岗位,清晰界定了包括经办岗位的真实性保证责任、部门负责人的业务必要性审查责任、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责任、财务部门的财经纪律合规审查与支付责任、领导的决策责任,确保行权必先领责。今年以来,按照权责清单要求,试点镇落实乡镇(街道)政府服务一网通办事项清单691项,执法监管事项清单33项,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68项。
二、聚焦数字赋能,高效率办理合法性审查。正式上线试点镇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将全镇业务经办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法制人员和镇领导分别对应的监管职责进行清晰体现,为责任倒查、问责追责提供依据,确保监管不缺失。该系统还将内控制度中涵盖的业务流程、不相容岗位、审查会签等进行审批控制,实现业务流程自动流转和主动提示。在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需首先对政府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在系统无法进行流转和递交。通过审查前置,使得公务业务活动都在制度约束下透明、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了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今年以来,指导试点镇审查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项目合同167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提出审查意见171余条。
三、聚焦监督除障,高水平建设法治监督体系。注重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围绕业务分管线、纪委审计监督线、合法性审查线、经办人办理线“四支主线”,层层夯实监督管理责任,每一事项的决策、管理、执行等环节均有留痕且关联。通过数据统一归集、统一存储、统一调用、统一分析,实现业务数据化,让数据紧贴业务,按照预设规则实时分析,突出重点,从决策视角为领导干部呈现业务全貌和风险要点,实现透过数据看业务、把握业务做决策、依法行政有保障。今年以来,试点镇涉及浙江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的案件共67件,均已处置到位。
信息来源: 黄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