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用好“三个力”推动行政争议两降三升
- 发布日期: 2021- 12- 10 19: 37
洞头区司法局紧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多措并举实现了“行政争议总量下降、败诉率下降、调撤率上升、复议案件数量上升、复议纠错率上升”的工作态势。截至目前,行政争议同比下降30.64%,败诉率清零,行政争议调撤率同比上升12%,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5%,复议纠错率上升36%。
一、精准发力,强化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发挥法制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各部门涉法事务的决策,今年以来共参加部门涉法会议89次。二是发挥法制审查作用,落实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等涉法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查涉法文本103件。三是发挥法制助手作用,在区政府议题管理系统加设司法局审查环节,实现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题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审查议题172个。
二、激发活力,突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复议业务培训,配强复议人员队伍,全力开展业务知识大学习,全面配备行政法方面的专业书籍和司法判例。二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建立行政复议集体讨论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局领导参与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会9次。三是着力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刚性”落实复议前、复议中双调解模式,加强多发行政争议的接待与协调工作,今年以来,在复议受理前共化解车辆违法行政争议8件。
三、聚集合力,推动应诉工作规范化协同。一是优化应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诉工作专班、案件即时报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个部门主导、司法局协调参与的应诉工作模式。二是强化应诉工作指引,推进典型案例指导,梳理复议纠错、败诉追责典型案例11件,通报全区对照检查,制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引》,引导部门规范应对复议、诉讼。三是细化应诉工作责任,明确部门领导应对、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责任,要求部门领导牵头开展化解、研判和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全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保持在100%。
信息来源: 洞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