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森副厅长到诸暨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调研

  • 发布日期: 2021- 11- 23 16: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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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建森一行到绍兴诸暨市指导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诸暨市司法局、政务服务办、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编委办、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发改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赴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实地调研枫桥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蒋建森在听取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谢琦和市级相关部门关于诸暨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汇报后,对诸暨市前期已开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领导力度明显加强、重点工作推进有力、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创建成效初步显现。

对下阶段创建工作,蒋建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高线争取,底线守牢,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进一步做实重点工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作用,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补牢行政诉讼败诉、信访矛盾问题等短板;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注重广大干部法治意识培养,扩大参与法治考试人员范围,查漏补缺做实做细案卷资料,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

蒋建森在实地考察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后,对诸暨市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相关的十项工作任务,加强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法治建设体制性机制性成果,为全省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枫桥式”经验。


信息来源: 调研督查处,诸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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