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司法局三措并举推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
- 发布日期: 2021-01-26 17:56
庆元县司法局通过多维联动、交办化解、优化服务“三项举措”,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行政复议案件解调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020年度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0件,调解结案18件,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60%,案结事了率达93%。
一、多维联动,有效建立行政争议调处机制。一是领导重视。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每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度,涉及行政征收、移民等工作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并参与案件讨论,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二是专家参与。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整个争议的化解过程,协助做好对申请人的释理说法工作。三是借力群众,推动“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根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需要,借助职能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等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的功能和作用,加大协商联调力度。
二、交办化解,严格落实行政争议调处责任。一是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的重要着力点,在发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时,同时要求提交《行政争议包案化解责任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报送包案化解进度。二是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力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的案件的审理,深入了解申请人复议的真正目的,尽力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三是严把自查自纠关卡。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过错的案件,及时指出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给出一定自查自纠的时间,取得行政申请人的谅解,确实防止在程序上“空转”情形。
三、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争议调处效能。一是优化行政争议调处硬件。在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案窗口和行政争议调解窗口。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行政调解联动机制,由法院、检察院及专业部门干部“坐堂听诊”,为群众提供优质行政争议调解服务。二是树立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树立“行政复议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多角度、多维度协调,采取和解方式,促使案件协调处理,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信息来源: 庆元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