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54/2021-0007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司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 01- 25 |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代拟稿)》 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 01- 25 14: 45
为深化全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省综合执法办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代拟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协调推进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二路1号3楼;联系电话:0571-87053015;传真:0571-87053015;电子邮箱:xttjc@zj.gov.cn;联系人:叶湉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代拟稿).pdf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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