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湖监狱进一步规范民警警械使用

  • 发布日期: 2020-09-0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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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湖监狱为着力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采取“三个三”举措,进一步规范民警警械使用。

一、突出“三个到位”,精心谋划部署。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警械使用作为贯穿全年落实各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到“逢会必讲”,深刻认识警械是民警依法履行监狱职能、维护执法权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所必需的武器装备,规范管理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强化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二是学习培训到位。组织民警重点学习《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监狱人民警察单警装备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规定》等法律法规条例,在强化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使用警械。三是对标整改到位。参照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对今年以来警械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在找准找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由使用单位(个人)、主管审批部门、材料备案部门对照标准限期抓好整改。截至8月,已完成44起警械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对审批备案材料内容不完整的12起进行整改。

二、狠抓“三个环节”,着眼能力提升。一是注重事前预判。邀请驻监检察室开展规范使用警械专题讲座,系统解读具体操作办法,全面解答警械在实际适用情形及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促进全监民警积极转变观念和惯性思维。二是注重事中警告。把握警械使用过程中的规范警告用语和执法记录的证据固定等关键环节,录制警械使用教学视频,采用现场演示、场景模拟的“互动式”教学方式,将警械使用专题课程纳入岗位练兵计划,不断提升民警现场执勤技能。三是注重事后疏导。依托监狱“史金芳工作室”“黄益明工作室”的专业力量,对民警开展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洞察罪犯的行为表现及思想情绪,有针对性地疏导和安抚罪犯情绪,确保事件处置稳妥、警械使用安全有效。

三、建立“三项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安全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警械使用相关问题“解剖麻雀”探讨会,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紧扣操作运用、流程审批、证据保全、通报备案等,进一步增强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建立“检医联动”机制。安排医务人员向民警传授常用疾病临时处置和轻微伤痛处理方法,侧重急救常识普及,同时,定期对被使用约束性警械控制的罪犯进行巡诊,监测体征状况,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三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察、法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驻监检察室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效保证监狱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信息来源: 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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