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激发人民调解队伍新动能

  • 发布日期: 2020- 09- 08 16: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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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司法局聚焦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严格选任、多元培训、健全机制为着力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抓培训,固本强基促提升。专题培训,补强能力短板。举办全县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邀请法学教授、律师、全国优秀模范调解员进行授课,调解主任、专职调解员等200余人参训。分类培训,补强知识弱项。举办“和合”调解沙龙,通过面对面交流探讨、模拟调解等,提升实战能力。举办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培训会,强化案件录入准确性与文书制作规范性。分级培训,补强学习短板。村级,以司法所为主体,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民法典、调解实务集中培训;域外,组建法律服务团赴温州、四川、义乌、云和等商会开展法治宣传、调解指导,并定期在调解员微信群推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500余人次。

二、优结构,选优配强促担当。严准入。将县、乡二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列入财政预算,通过单位推荐、部门联审的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61名,其中退休干部24名。强智囊。通过单位推荐方式选拔70余名各领域骨干、“两代表一委员”组成人民调解专家库。同时,创新推出“乡贤调解”民调工作模式,遴选105名在群众中威望高、能力强、处事公的乡贤组建乡贤智库。善融合。将159名网格员、60余名域外党员、14名畲族村两委成员、2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多网融合,多元化调解格局。

三、建机制,强化保障促规范。正向激励。组织评选10名“十佳金牌人民调解员”,并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今年以来,分别新增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名、3名、7名。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扩大奖励对象范围、上调奖励标准,有效增强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反向约束。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用、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同时,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细则,根据辖区案件数量,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分为三档,依据履职情况、调解数量、案卷质量等统筹发放基础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将基础补贴与调解员等级相挂钩,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可在基础补贴上分别上浮20%、15%、10%、5%。

信息来源: 景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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