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提升年”排查整改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7-0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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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的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运用“四镜”工作法,关口前移,查摆问题,努力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一、重细节,用“显微镜”查隐患。定期召开公检法司季度例会、司法局“提升年”专班例会、社区矫正犯情分析例会,通过三级会诊、逐一排摸、相互查摸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分析研判各类问题隐患。局党委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检查督导“提升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用“显微镜”观察法做实做细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充分利用公检法司联合督查的优势,强化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定期巡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实现排查整改工作的全方位拓展、全领域覆盖、全方面解决。活动开展以来,共召开工作例会5次,检查走访基层司法所50余次,排查出各类问题17项,明确整改措施19条,已完成整改任务14项。

二、找原因,用“折射镜”看问题。在每周的工作专班会议上,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时,首先强调查找主观原因,以“折射镜”的视角去查找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自身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影响和制约执法司法规范水平提升的深层次问题,是否存在不端正执法司法理念、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问题,是否存在不注重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等问题。对问题既看现实原因,又分析历史原因,既看物的客观因素,又查人的主观因素,既注重整改现实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三、防反复,用“倒车镜”常回查。进一步完善“回头看”制度,明确工作专班、相关科室、基层司法所定期对已发现、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查,重点督查问题的整治进度和落实情况,防止反复。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查找主客观原因以及解决办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搭建反馈互动平台;建立服务指导制度,营造攻坚克难氛围;建立科所分工协作制度,合力排查整治交插点、边缘点以及各类共性、个性问题。用“倒车镜”的精神去面对“提升年”第二阶段整治验收工作。

四、吸教训,用“放大镜”超前防范。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会,观看典型案例,开展规范化工作培训指导。特别注重学习典型案例,告诫他们要用“放大镜”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做到全员自警、自省、自律,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筑牢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心中的“防火墙”,做到警钟长鸣。

信息来源: 萧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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