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民法典》

  • 发布日期: 2020-07-0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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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7月3日上午,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会议特邀了浙江大学社科院院长、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教授作专题辅导。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厅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许澎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江洪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与历史沿革,并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法典的基本内容、立法特色和重大意义。

许澎指出,《民法典》的出台既为实现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了法治力量,也对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还为广大干部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正确指引。他对文化和旅游系统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今年我厅学法用法重点内容和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学习活动,推动《民法典》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实施。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积极指导各地和旅行社依法全面完成因疫情引发出境游矛盾纠纷的处理,持续开展“三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基层和企业反映的重难点问题。三是要着力营造法治化良好营商环境,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和告知承诺制改革,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及时废止和修订与《民法典》相违背、不适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现状的文件和规定。四是要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制订“十四五”时期我省文化和旅游立法调研项目库,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地方立法。不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落实执法标准规范,优化执法工作流程。推进省级文化和旅游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五是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将《民法典》纳入今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发挥文化和旅游阵地和文艺人才优势,将法典规定和法典精神融入艺术创作,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


信息来源: 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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