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三点并立”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 发布日期: 2020- 07- 24 17: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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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围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特殊人群管教帮扶和司法所整体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稳定根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找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突破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针,整合各类解纷资源,鼓励、引导和规范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积极实践矛盾纠纷调处“一强三调五定”工作机制,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建立消费纠纷、医疗纠纷、学生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多元化机制。截至6月,该县各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341件,成功调处2339件,成功率达99.91%。

二、抓好特殊人群管教帮扶“着力点”。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修心教育、线上教育、教育讲座、心理辅导等特色化项目,不断丰富社区矫正教育内容。紧抓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管教帮扶工作,县局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9个司法所连接并正式运行,依托视频系统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谈心谈话、集中教育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加强与公、检、法联合督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省控标准以内。强化归正人员信息核查,开展视频帮教等活动,实现归正人员动态化帮教。

三、夯实司法所整体规范化建设“支撑点”。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目标,积极融入“四个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平台整体建设,通过搬迁、扩建、改造等形式提升司法所软硬件水平,同时,各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标准,科学合理配置调解室、矫正宣告室、集中教育室等功能室,忠实履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实际以及司法所人员岗位职责需求,通过以会代训、分片培训、业务专训、疑难复杂纠纷集体讨论等方式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今年7月,该县组织开展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共140余名调解主任参加。

信息来源: 海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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