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01432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 07-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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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6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0- 07- 23 0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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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我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获得感》(第66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有关调研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我厅根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进答复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处室和经办人员,将提案办理与年度改革任务推进一同谋划。5月14日,马柏伟厅长专程前往金华调研,听取“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汇报,我厅还选取金华、台州两个全域建设“无证明城市”的设区市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相关调研材料。

二、近年来我厅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情况

2016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厅以贯彻落实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立足部门职责,深入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

(一)科学界定证明清理范围

主要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地、各部门需要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是本地、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司法部的相关指导性意见并参考其他有关省份的做法,对证明的范围作了原则界定,明确需要清理的对象,对明显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由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有关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和申请书、登记表等一般性材料,以及政府部门为方便当事人办事主动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不作为清理对象。

(二)有序组织推进证明事项清理

1.及早部署、大幅减证。早在2017年6月,我厅就部署开展了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了“三个一律取消” ,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凡是能用非证明形式替代的一律取消”,大幅度削减证明事项,编制并发布《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努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通过“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各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事项减幅达 69%,一些无谓的证明被彻底砍掉。统计、生态环境等7个系统不再需要群众(企业)提供办事证明;经信等16个系统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公安系统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从最初的170项减少到34项;地税系统减少证明事项幅度达60%。

2.强化责任、严格清理。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清理。对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一律予以取消;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提出取消建议和清理具体时间表。切实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为群众和企业减轻各种证明负担。同步组织开展全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审批材料的条款作了全面清理,同时对过于具体、难以适应情况变化、与网上核查和“数据跑路”等审批改革方向相违背的有关条款,予以删除或者修改。

3.创新方式,数据共享。在清理工作中,注重加强协同协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2017年,推动出台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提供了立法保障。截至2019年5月底,已归集160亿条数据,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 897个数据共享接口,为各级部门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创造条件。搭建全省数据共享体系,满足政府内部共享获取材料,基本实现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重复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重复提交。截至2019年5月底,省公共数据平台共享数据调用量累计达3.7亿次,切实减少了办事过程中的重复证明、繁琐证明现象。

三、关于提案中所提具体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设立专门机构,推进证明清理,编制证明事项清单的建议。根据省委改革有关分工方案,“减证便民”行动由我厅负责牵头,会同省大数据管理局及省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相关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我厅已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将牵头任务分解至相关处室,正根据年度改革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实。2018年12月份,我厅也根据前期证明事项清理情况,审核编制并公布了《浙江省保留的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和《浙江省取消的地方设定证明事项目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牵头组织工作,认真按照改革工作目标,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二)关于加强证明事项管理的建议。“减证便民”行动已纳入《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2年)》;“推进‘无证明’化改革”也已列入《2019年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工作目标是“年底前基本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同时省委改革办近期已印发《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督察办法(试行)》及《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就有关改革任务督察考评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部也已于2018年启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设专栏,2018年我厅共收到51件涉及我省的群众网上投诉,其中17件由于与证明事项无关已作退回处理,其余34件通过信访系统转办或直接与被访部门对接沟通等方式,都作了有效的处理,没有发生二次投诉情况。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提案建议,做好与省跑改办等部门沟通,完善现有证明事项清理监督考评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巩固好清理成果。

(三)关于加强数据共享,推动联合信用惩戒的建议。数据共享是推进“无证明”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前期省大数据管理局已经组织省级各部门建立了各部门数据仓,归集汇总各部门自身证照类数据,2019年已争取到国家部委部分数据库的对接接口,为后续证明事项清理提供了有力数据保障。同时我厅将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群众为办理证明而奔波。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提案建议,做好本系统信用信息推送工作,并会商省发改委,配合做好证明办理信用联合惩戒衔接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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