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青副厅长赴绍兴、舟山和宁波等地调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6-0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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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兰青带领课题调研组,分别赴绍兴、舟山调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并专程走访了绍兴市柯桥区矛调中心和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王兰青对绍兴、舟山等地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绍兴、舟山市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探索早,机制较为完善,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于下一步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王兰青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是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环节。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严把入口关,避免重大行政决策启动过于随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二要做到工作机制再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具有公共性,往往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就是要解决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模糊、范围界定不清、决策程序随意等问题。通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促进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提升。三要做到工作创新再优化。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作为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要积极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总结提炼、探索创新,争取为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提供更多宝贵的实践样本。

在柯桥区矛调中心和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王兰青详细了解了公共法律服务情况,她强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提升效能,展示形象,切实发挥好平台的职能优势。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在助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中发挥积极作用。

绍兴市、舟山市政府及司法局有关领导参与调研。


信息来源: 厅政府法律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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