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司法局“三个三”为贫困群众撑起法律保障伞
- 发布日期: 2020- 06- 28 12: 02
永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服务网络、深化便民惠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为贫困群众撑起法律保障伞。
一、搭建“三大平台”,精心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一是夯实实体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在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妇联、残联等20个行业部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巩固热线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接“12348热线”服务运营工作,为群众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和信息指引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网络平台。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8”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在镇(街道、区)普遍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进一步打破公共法律服务空间限制。今年以来,全市各平台共提供法律咨询135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65人次。
二、聚焦“三项重点”,精准实施法律服务“惠民策”。一是深入施行“一免三优先”。开通绿色通道,老幼残弱群体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享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或提供上门服务”等优惠措施,还将因疫致贫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今年以来,已免予经济状况审查259人次。二是上门开展法律帮扶。与各村(社区)签订帮扶协议,聘用法律援助志愿联络员,进村入户走访摸排,开通远程视频咨询,并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服务12次。三是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成立法治宣传团队深入农村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讲、开设法律援助夜市、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把法律服务真正送到贫困群众身边。
三、紧盯“三个阶段”,严格把好法律援助“质量关”。一是把好指派关。根据律师专长设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疑难案件办理四个专业服务团队,按照受援人诉求分类指派援助律师。二是把好承办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和指导,通过专人跟踪、旁听庭审、意见征询、电话回访等举措掌握案件办理动态,提示办案风险,反馈案件承办结果满意度,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效率双提升。三是把好评查关。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定期邀请专家律师开展结案案卷集中评查,查补不足、整改提升。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信息来源: 永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