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三篇文章”打造“智慧社矫”新格局
- 发布日期: 2020- 05- 19 15: 21
拱墅区司法局坚持打造立体、多维、智慧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积极发动全系统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多形式、多举措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2019年该区作为全省“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唯一区县代表接受司法部专项检查组考核,区社矫大队被授予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 做好建设文章,精心搭建拱墅特色实体平台。一是建成标准化区级社区矫正中心。构建执法、管理、教育、帮扶“四位一体”的区级中心,面积达500㎡,设置“三区十室”功能管理区,并以10个属地司法所为基础形成联动辐射效应,切实发挥主体监管作用。二是大力发展“智慧矫正”中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建成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视频督查点名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三套信息化系统,通过率先使用电子穿戴装置和GPS手机双向定位、安装44个监控探头、架设司法天眼监控平台、心理矫治平台等五套网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可查、可管、可控”。
二、 做好保障文章,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一是配齐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在全市率先开展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坚持“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3+N”队伍建设机制,吸纳律师、法官、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志愿参与。工作人员与社矫人员配比达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目前队伍中具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占90%,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占70%,4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6人取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二是配强社区矫正执法装备。将“智慧矫正”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一体推进,配置执法记录仪、电子腕带、高拍仪、人脸指纹识别仪和移动打印机等执法装备,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 做好结合文章,纵深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一是擦亮社会组织帮教“金名片”。按照“一县一品牌”发展思路,引导培育“行知行”帮教驿站深入参与社区矫正。根据人员特长、性格、职业特点等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在未成年社矫对象帮扶上发挥优势,一对一制定矫治方案,浙江省关心桥慈善基金在我区挂牌成立了“关心桥驿站”,并拨专款补助。二是联动职能部门开展宣传。与区普法办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专场宣传活动,与区法院、检察院联动开展集中点验宣传,在区社矫中心及司法所电子屏滚动播放《社区矫正法》,通过“行知行” “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宣传信息,对社矫对象进行法治教育、道德感化,帮助其增强法治观念,达到良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信息来源: 拱墅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