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紧抓“源头治理”助力社会治理显成效

  • 发布日期: 2020-04-08 12:00
  • 浏览次数:

江北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统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资源,构建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行政执法源头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源头管理,2019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29个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关,明确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区现有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1024人,平均持证率在90%以上。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编制《江北区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从源头厘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同时推进执法进小区“三定四公开”,即小区执法定人、定职、定岗,在显著位置公开执法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电话联络方式和执法处理结果,做到“遇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该做法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强化行政复议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行政复议每案必问、每案必到、每案必调、每案必商,每案必思的“五必”工作法,着力提高“案结事了率”。在全省率先制定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让律师提前介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在矛盾初期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行政纠纷。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案结事了率达93.3%,无一件被法院撤销。强化被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编印全区行政败诉案例选编,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应出尽出,出庭率位居全市前列。

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街道(镇)“打包结对”机制,推进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都可享受法律服务。2019年,法律顾问团共帮助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个,参与化解,协助化解村(社区)矛盾纠纷100余起。组建江北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团,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全年实地走访民营企业659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40多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近300条,为受检企业解决法律问题400多个。


信息来源: 江北区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