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把好“三关”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 发布日期: 2020-03-2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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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正确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丽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眼绿色发展,把好立法建议关。一是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办法》,通过规范政府立法的立项调研、立项申报、立项审查等环节,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二是科学谋划立法项目。以立法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安排,组织编制《丽水市2020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把生态丽水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民生保障等作为立法工作重点。三是突出地方特点。对立法项目的选定从地方特色着手,保护丽水独特的生态、文物资源,如《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景宁县发挥《自治条例》的特殊功能,开展民族特色立法,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水资源保护等优先纳入立法计划。

二、注重科学民主,把好立法质量关。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所有立法项目,均实行“双组长制”,探索建立地方性法规起草制定全过程质量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立法工作。二是广泛深入调研。坚持人大、司法局、部门对法规实行联合调研和论证,就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逐条认真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论证、协调沟通、审查修改。三是群众有序参与。坚持立法为民理念,增强立法透明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平台作用,扩大群众的立法知情权、参与权。如《丽水市城市犬类管理规定》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通过立法协商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渠道,广泛汇聚人民群众的聪明智慧,采纳公众意见。

三、坚持多管齐下,把好立法落地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活动中,通过组织全市地方性法规普法考试、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有力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明职履责。如首部地方性法规《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发布后,组织法治宣传1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并在全市党政机关组织专题学习和闭卷考试。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开展法规配套制度制定情况“回头看”活动,关于《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下发了《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地方性法规有效施行。 三是狠抓督办考核。将立法工作纳入“法治丽水”考核主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强化部门责任。以考核倒逼调研、起草进度,确保年度立法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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