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八大措施决战“疫情”

  • 发布日期: 2020-02-1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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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衢州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工作的通知》,推出八项依法防控政策举措,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环节发力,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合法性、操作性、实用性,努力构筑群防共治的法治防线。

一、增强支援力量,建立法律服务小组。引导各县(市、区)组建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及时提出建议对策。

二、打造权威指引,制定法律法规指南。针对政府、企业、公民的实际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应急处置征用法律手册、个人防护手册等工作指引。明确政府在应急管理、隔离、临时应急征用等方面的法律依据,企业复工用工法律风险,以及公民义务、劳动保护、诉讼救济等涉法问题。

三、预防法律风险,开展合法性审查。在抗疫工作中发布的公告、通告及其它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核查发布主体是否合法,内容、举措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确保发布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措施得当。

四、严格规范执法,做到违法违规必究。严厉查处抬高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顺利推进。

五、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作疫情防控等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乡村大喇叭、宣传车、电视、报纸等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

六、智慧服务支撑,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通过12348热线、浙江法律服务网、浙里办APP、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畅通线上法律服务,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的法律诉求,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大调解大联动的机制优势,充分运用智慧法院、网络仲裁、线上调解等互联网手段,确保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七、完善疫情报告,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明确疫情信息发布的主体和渠道,确保疫情信息公开透明。新闻发布会前邀请律师等专家进行论证,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新闻发布会。发挥好“互联网+监督”作用,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避免部分地方在防控过程中擅自升级管控措施。

八、夯实制度保障,源头防控疫情风险。系统梳理全市疫情防控法规制度体系的短板,优先安排立法项目,抓紧出台法规制度。在《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中,创制设定行作揖礼、佩戴口罩、咳嗽遮掩、不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内容,并做好合法性论证。

 

信息来源: 衢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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