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出席新闻发布会 就《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答记者问

  • 发布日期: 2020- 11- 16 17: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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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公开发布《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出席发布会。杨必明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制度设计、主要修订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次出台的《办法》是在2003年《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的,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总结浙江疫情防控工作经验,补足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短板。《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基层防控职责,补齐了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弱、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突发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薄弱等短板,总结提升固化了大数据运用、中西医结合、精准复工复产等防控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为今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办法》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信息来源: 立法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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