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司法局唱响民主法治主旋律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发布日期: 2020- 11- 13 21: 59
柯桥区司法局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榜样群众的示范引领及村规民约的“软法”约束作用,致力打造乡村治理“柯桥样板”。
一、村村创建“民主法治村”。区委区政府出台民主法治村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及管理办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加分项目。坚持梯次培育创建机制,根据组织制度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研究确定省级到区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梯次,提高创建质量,切实让创建工作成为推进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突出因地制宜创建特色,注重将村(社区)特色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利用原有文化阵地、设施、队伍等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充分体现本村浓厚的文化底蕴。提升创建考核标准,增加“整转村”一票否决事项,编印创建工作指导手册,为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提供实践指导。目前,全区338个行政村(居、社区)成功创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78个、市级81个、省级45个、国家级3个,创成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市第一。
二、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出台《关于在全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通过人员遴选、培训提升等步骤,正式任命“法律明白人”,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目前全区共有在册“法律明白人”2664人,“法治带头人”524人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2630户。“法律明白人”尤其是“法治带头人”在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治理中起着示范引领作用。截止目前,全区“法律明白人”引导法律服务145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9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涉及调解金额4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村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处处彰显“村规民约风”。每年组织农村法律顾问对所有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围绕中心工作及现实需求增加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条款,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警示、自我修身的镜子。由此形成的《以村规民约助力基层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案例成功入选2019年度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特别指导性案例。同时,以村(社)换届选举为有利契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基层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信息来源: 柯桥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