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1521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司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 10- 20
文  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解读文件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宁3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0- 10- 20 17: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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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加快建设“无证明之城”的建议》(宁35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证明事项清理、“无证明化”改革等工作被列入了2018-2022年“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计划、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清单、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要点、2019年及2020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近年来,我们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证明事项清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11月29日,《法制日报》专版介绍了“浙江‘无证明化’改革领跑全国”。

一、夯实基础,彻底清理取消各类“奇葩”证明

早在2017年,我省就启动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提出“三个一律取消”(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凡是能用非证明形式替代的一律取消”),大幅削减证明事项,全省各级各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事项减少幅度达69%。在全国发布第一份证明清单目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2018年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以来,组织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明确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通过清理,省级设定的证明事项仅保留1项,成为全国保留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最少省份。同时清理修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涉及证明的《浙江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等13件省政府规章提请省政府进行修订。

2019年重点聚焦证明事项清理后的落实情况,将21个国家部委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各地各部门,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及时修改办事指南,确保取消的证明事项能执行到位,防止证明事项边清边增、明减暗增,避免取消的证明继续向群众和企业索要。

2020年,根据“无证明化”改革工作部署,组织各设区市公布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目前,省本级及11个设区市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经统计,全省省、市两级共取消证明事项198项,保留证明事项9项(省级1项,杭州市6项,衢州市2项)。宁波市、温州市等9个市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已为0。

二、多措并举,倾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省份

围绕“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打造‘办事不求人’省份”目标,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三条路径,实现由“多证明”向“无证明”转变,使群众和企业在办事时不再需要提交证明。截至目前,台州市、金华市、湖州市已宣布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舟山市5个市已发布“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其他3个市也在积极推进。

(一)扎实做好数据共享。推进“无证明化”改革,数据共享是基础,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和省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前期省大数据局梳理归集了省级50个数源部门的747类证照、证明数据,为各地各部门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创造条件。通过搭建省市两级统一管控的全省数据共享体系,满足政府内部共享获取材料的需求,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重复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重复提交。去年以来,省公共数据平台共享数据调用量累计达17.8亿次,每调用一次就意味着群众企业可以少提交一份材料。

(二)大力推动部门核查。对于不能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证明信息,采用部门间在线协查、线下互助协查等方式解决,部门多沟通,群众“不求人”。湖州市搭建了覆盖至村、社区的远程协查平台,市级部门70余项证明可以通过平台在线进行核查。金华市“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让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通过系统实现低收入证明、外来人口居住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婚姻证明等1081项证明事项“一键查询”。台州市证明事项协查系统,明确办理人员、统一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即办件能在30分钟内反馈,非即办件原则上能在24小时内反馈。温州市公安机关建立公安证明服务中台,为教育、金融、外事等10余个部门开通在线核查。

(三)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办事当中需求量较大、让群众和企业深感困扰的、风险可控的证明,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浙江被司法部定为13个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省之一后,确定了温州市、湖州市等7个市作为试点地区。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扩大适用范围,规范办理流程、创新核查方式,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在我省全面铺开,从试点地区向全省延伸,从政府部门办事向水电、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金融服务领域延伸,从省内办事向省外办事服务延伸,从证明事项向行政许可事项延伸。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累计达417项。金华市自开展试点以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已累计减少提交证明59.3万件。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将告知承诺制引入“用血直免”,献血者亲属申请减免用血费用时,以承诺书替代“亲属关系证明”,实现血费在医院“一站式”减免,消除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误解,提高了献血者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以信用“531X”工程为顶层设计,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公共信用指标体系、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的主体框架,开发形成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和红黑(严重失信)名单三类公共信用产品。目前已建立覆盖全省262万家企业、4198万个18周岁以上自然人、7.1万家社会组织、3.2万家事业单位和4853家政府机构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归集各类信用数据36.8亿条,累计共享各类信用数据3.2亿条,发布服务接口累计被调用超过258万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推行事前信用核查,让信用成为行政管理重要参考依据,形成事前提供查询、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形成信用记录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如金华市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接入信用平台,在受理环节对办事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调取分析,根据不同的信用分等级,分别采取加快办理、正常办理、核后办理、从严办理或不予办理等措施。对发现属实的虚假承诺,建立了红黑名单管理、计入信用档案黑名单、网上公示曝光等失信惩戒制度,对作出虚假承诺的主体在各领域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管中发现的816件虚假地址承诺被全数记入信用档案。

四、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采取了形式多样的督查举措,发现并解决问题,巩固完善工作运行。一是开展监测回访。在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和村(社区)等地设置监测点,对索要证明、滥开证明等违规情形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开展办事群众满意度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需求,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二是强化日常督查检查。建立覆盖领导干部、办事人员、市民等不同层面的督查队伍,开展“攻坚式”“暗访式”“体验式”“交叉式”的督查,检查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并反馈存在问题,消除盲区。三是加强问题研究处置。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能,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监测回访、督查反馈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统一答复、跟踪调查、整改落实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防止出现“索要证明”等情况。四是通过考核通报促落地。部分地区建立了考核通报制度,通过晒进度、晒成效督促部门推进工作。如湖州市定期发布“无证明城市”创建两张榜单(“领跑榜”和“后进榜”),让部门自加压力形成良性竞争。同时组织各地各部门报送典型案例、制度建设等材料,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工作,通过相互学习,查漏补缺完善工作。

“无证明城市”建设是一项惠企利民的改革工作,有效解决了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群众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和便利,对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努力将“无证明城市”打造成我省“重要窗口”的鲜明标志,把浙江“最多跑一次”金名片擦得更亮。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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